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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声音商标的那些事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19-10-25 01:10:02

说说声音商标的那些事

常州企航知识产权:

   声音商标是由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声音构成的商标。声音商标可以由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比如一首乐曲;可以由非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比如自然界的声音、人或动物的声音;也可以由音乐性质与非音乐性质兼有的声音构成。声音商标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商标,具有不可视的特点。


    为顺应商标注册的国际发展趋势以及企业发展需求,2013年8月30日我国修改商标法,规定声音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从2014年5月1日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开始正式受理和审查声音商标。自此,声音商标正式在我国诞生。


  2016年2月13日,我国首例声音商标“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始曲”经审查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公告,成为我国首个通过实质审查的声音商标。一波三折的“hello kugou”


      一声魔音绕耳的“hello kugou”,迅速让我们想到酷狗APP;一句“啥都不说,就是歌多”的广告语为平时低调的形象怒刷了一发眼球~


     在知识产权方面酷狗也没闲着,经查询得知,酷狗名下共有商标1460件。


     其中“hello kugou”声音商标占了39件,可见酷狗对这件商标的重视程度。


    经商评委网站查询得知,第27235402号“Hello Kugou”商标;

     经查询得知,第9类、41类的“hello kugou”声音商标一开始是直接被商标局驳回的!酷狗公司表示不服,并提出复审。


       复审的主要理由:


     一、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的听觉形象识别标识,具备商标应有的显著性和识别性。         二、申请商标经过宣传和使用在相关公众中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备区分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已与申请人建立了唯一对应的关系。


      三、申请人的“酷狗”商标已被认定为第41类“提供在线音乐”服务的中国驰名商标,申请人“HELLO KUGOU!”商标已在中国大陆获得第9类商品及第41类服务注册保护。          四、申请商标已经在中国香港地区、美国、欧盟获得注册保护。


      并且提交了包括申请商标宣传使用情况,艾瑞出具的市场占有率排名证明及后台数据公证件等在内的多项证据。


      经复审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可下载的手机应用软件、可从互联网下载的数字音乐、可下载的音乐文件、可下载的手机铃音商品上,经过长期使用已与申请人建立起特定联系,取得了标示上述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项所指情形。


      同时,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耳机等其余复审商品上,难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项所指情形。


    决定:第27235402号“Hello Kugou”商标指定使用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可下载的手机应用软件、可从互联网下载的数字音乐、可下载的音乐文件、可下载的手机铃音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7235401号“Hello Kugou”商标指定使用在提供在线音乐一项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虽然只给予一部分的注册,但是,也算是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各国声音商标之现状




       


        目前,全球有超过38个商标主管局接受音乐声音作为商标注册,超过28个主管局接受非音乐声音作为商标注册。


   美国可以说是最早承认声音可以作为商标申请的国家。欧洲法院在2003年Shield案中明确了声音商标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澳大利亚、土耳其、智利、法国、德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家、我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的商标法也都规定了声音商标。


    这些声音商标已经成功注册!







气味商标


         美国应该说是世界上较早承认声音商标和气味商标的国家了。


 


         美国商标法案即“兰哈姆法”(LANHAM ACT)第45条规定:“商标者,乃制造业者或商人,为表彰自己之商品或使其与他人所制造或贩卖之商品相区别,所采纳或使用之文字、名称、表征、式样或其联合式者而言。” 解释上认为美国商标图样可包括嗅觉、触觉、听觉等,即包括three dimensioned mark、smell mark、sound mark等。当然,这些标记必须具有显著性、可识别性才可以成为注册商标。在美国,声音只要具有显著性并且能够指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就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并获得商标的注册。


 


         美国第一个获得注册的声音商标是“全国广播公司”(NBC)就其广播服务所注册的三声钟声。除此之外,还有就啤酒注册的狼的嚎叫声商标;就娱乐服务注册的猫叫声;著名的人猿泰山的叫声,以及将倒金币的声音作为银行服务的商标等等。美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同时承认声音商标和气味商标的国家之一,并且相对产生较早,案例较多。


 


        其气味商标的产生源于1990年由专利商标复审委员会裁定的“克拉克”一案。克拉克女士在其提供的缝纫线和绣花线上使用了一种特殊的气味,其在向专利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时称她是唯一的一个能提供带有香味的缝纫线和绣花线的人,并且还做广告说明她是带有香味丝线的提供者。商标复审委员会最终认定该气味是显著的,并且“香味丝线的消费者、批发商、零售商已经认可申请人是这类商品的来源者”,因而予以注册。


 


        自此,专利商标局又接到一些注册“独特气味商标”的申请。例如有人就体育器材所使用的合成润滑剂申请樱桃气味商标;还有人就发动机的燃料和润滑剂申请注册草莓气味和葡萄气味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