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申报要趁早!2020年国家高企认定政策评审出新规,赶紧了解一下
常州企航知识产权:
1.认定评审科技创新事项发生时间以申报前三年为主。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认定的研发机构、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等将不予采纳。
重点提醒:也就是说,企业想要申报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复审,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专利申请材料!2020年当年提交的专利将不能再用于申报2020年高企。
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往年通过出具《研发费用数据不一致说明》的做法将不予认可。
重点提醒: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对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申请进行审核。审核要点包括:
(一)企业申报数据与统计部门一致性审核;
(二)企业申报研发费用与申报税务部门研发费用一致性审核;
(三)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核实;
(四)企业填报国家科技统计报表规范性审核;
(五)企业诚信情况审核。
而2020年高新认定对数据也一样要求严格。
因此,企业除了要注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三表一致”,还要注重报表的规范性。
建议企业从现在开始严格检查各类数据报表,避免在填报报表时出现数据不统一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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